倫理是一種行為規範,約束人的言行。教育研究倫理即是規範形式教育研究時必須具備的涵養以及必須遵守的人際規定。具體來說,教育研究倫理可說是:研究者在以教育場域、教育過程、教育人員、教育內容等為研究主題時,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目的在確保教育研究的專業地位與權威。
簡單說來,研究論文撰寫中的研究倫理在於誠實的表達。這是研究成果的總結與交流的基本準則來對待的。誠實地表達要求研究者看到什麽,想到什麽,做了什麽,就說什麽,寫什麽。“看到什麽”,側重於說“實然”,說事實,將觀察到的現象或事物準確具體地描述出來,並力求作出合理的解釋,不無中生有,不誇大或縮小,不強加因果,更不胡編亂造出什麽“事實”“數據”。“想到什麽”,側重在說“應然”,說需要、價值,坦率地表達自己對研究課題的種種願望、要求、信念、準則。“做了什麽”,側重於談自己的教育研究活動行動“做了什麽”,自然成了說的主要內容。“看到什麽”與“想到什麽”,對於研究者的研究成果總結來說,同樣是重要的。
誠實的表達要求將研究背景、問題、情境、操作過程說清楚,反映研究者在什麽特定條件下,針對怎樣的特定問題,采取什麽樣的方法進行研究的。所揭示的“真實”不是絕對的、普遍有效的、唯一正確的,而是特定情境下具體的“真實有效”,是有別於其他研究的更為獨特、更為合理的表述。誠實地表達還要求坦然麵對研究中存在的缺陷和問題。對理性的不完善要有足夠的理性認識。即使是自然科學,根據嚴密的實驗室實驗所做出的結論,也或多或少地由於實驗控製得不夠嚴格、觀測得不夠精確、個人情感或直接或間接的介入導致知識的不確切有限適用性、真理相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