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者:徐 潔
督 導:張日昇
這是對一位被診斷為選擇性緘默症的11歲女孩L進行的箱庭治療。在經曆了18次個體箱庭治療和4次家庭箱庭治療後,L的箱庭場麵呈現了從分裂貧瘠到豐富多樣,從孤立靜止到開放動態的轉變,這些轉變是其自我力量得到加強的象征。同時,來訪者在學校適應、親子關係等方麵也有了積極的變化,來訪者的內心世界經曆了從創傷到治愈的轉變。
一、個案介紹
(一)問題表現
來訪者是一位11歲的女孩,在此案例中將其稱作L,由父親帶領至谘詢室接受箱庭治療。據L的父親介紹,L在家隻是和奶奶爺爺及爸爸有較少的語言交流,除了家裏在其他任何地方都默不作聲,不同人交流。來訪者看上去憔悴瘦弱,有點駝背,她看到陌生人時顯得很拘謹和緊張,同時給人缺乏生機和遲鈍的感覺。
(二)成長史
L是家中唯一的孩子,和父母與爺爺奶奶共同生活,她和母親的感情密切,和父親較為疏遠。當她4歲時,母親因嚴重的婚姻衝突突然離開家庭並再無音信。L在近乎兩個月的時間內都一直哭泣著尋找母親,從此之後,她開始變得沉默並嚴重地抗拒父親。所有的家庭成員對母親抱有消極的感受並在母親離開後對此事三緘其口。來訪者的父親經曆此事後心情低落並經曆下崗,家庭也一度陷入經濟危機之中。L和父親保持一種僵硬、疏遠甚至有些敵意的關係。家庭失去了正常的運作,陷入了關係困境之中。
當L到了上小學的年齡,許多學校因為她的沉默而拒絕她入學。最後她幾經周折,進入一所願意接收她的學校讀書。入學後,她無法和同學以及老師進行交流,在學校活動中顯得極其退縮,學習成績也不好。
(三)診斷和評估
根據D**-IV,當個體①持續地無法在特定社交場合講話(這個場合個體是被期待、被要求和人溝通的,如學校),盡管在其他場合可以,②對接受教育、工作或是社交產生了幹擾和影響,③這種幹擾持續了至少一個月(不僅是在學校的第一個月),④交流失敗不是因為語言功能缺陷,⑤這種幹擾不能解釋為交流障礙(如口吃),也不能發生於廣泛性發育障礙期間、精神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疾病,則可以被診斷為選擇性緘默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