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者:徐 潔
督 導:張日昇
在結束了對L的箱庭治療後,治療者從中抽取了兒童哀傷谘詢和箱庭治療的研究主題,並對兒童哀傷谘詢、箱庭療法的治療理念進行了梳理,也是對W進行箱庭治療的理論基礎。為了回答和驗證從臨床實踐中產生的問題——箱庭療法對兒童哀傷的治愈機製何在——我們對複雜哀傷兒童W進行箱庭治療個案研究,最後通過對文獻的梳理和對治療過程的總結,提出了箱庭療法應用於兒童哀傷谘詢的理論。具體來說,針對L的治療過程對治療者而言是臨床實踐的嚐試,對W的治療過程是箱庭療法用於複雜哀傷兒童的個案研究過程。對L的治療結束一年後,治療者開始了對W的個案研究。一年時間為臨床實踐總結、問題提出、個案研究設計的過程。本節僅具體呈現個案W的箱庭治療過程。
一、複雜哀傷的診斷與評估
至親死亡是每個人都會遭遇的生活事件,也是個體畢生最痛苦的經驗。對於不同文化中的大多數人,失去親人後會經曆一個哀傷過程。喪親者一般會找到一種方式,來應對喪失及喪失帶來的後果,以恢複到喪親前的功能狀態,因此他們不需要哀傷治療,而如果無法恢複到原來的功能狀態就可能發展成為病理狀態,許多研究者稱其為複雜哀傷(complicated grief)。複雜哀傷的流行病學調查研究發現,在成年喪親群體中複雜哀傷的患病率為10%~30%。由於沒有一個統一的定義和診斷標準,已有文獻對複雜哀傷有多種命名,研究者們曾用“病理性哀傷”“異常哀傷”“創傷性哀傷”來描述這種非正常的哀傷反應。複雜哀傷概念的提出是相較正常哀傷而言的,是指重要他人死亡後出現的分離痛苦和認知、情緒、行為問題的結合體。
評估與診斷是預防和幹預的基礎。複雜哀傷研究者們一直致力於發展其診斷評估係統,並提議在D**新版中正式納入複雜哀傷的診斷類別。近20年來有關複雜哀傷的研究很多,卻無一致的診斷標準。哀傷患者常被誤診成創傷後應激障礙、抑鬱症、焦慮症、適應障礙和人格障礙。為了獲得一套符合“D**風格”的診斷標準,Prigereson,Horowitz和一些複雜哀傷研究者對耶魯大學哀傷研究的實驗數據再分析,使複雜哀傷的診斷標準達成了一致。這套診斷標準強調,複雜哀傷患者必須經曆對死者的強烈思念和其他9個症狀中的5個,這些症狀須自喪親起持續6個月以上,須有功能損傷。以下是延遲性哀傷的具體診斷標準(Prigereson,Horowitz et al.,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