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餘年來,眾多誌士仁人將建設一個自由、民主、法治、文明、富裕、獨立的現代化國家作為其人生目標,陶行知便是這樣一位民主的熱切追求者。陶行知以金陵大學為起點,無論從事平民教育,還是從事鄉村教育,以及民族救亡運動,對民主的不懈追求始終貫穿其中。他個人的高尚品德在這一過程中生成,他認為一般人的優良品德形成也必須以民主生活中的主人資格為基礎。
一、陶行知民主主張的實踐依托
金陵大學上學時,陶行知即受到民族民主思想熏陶,主張民主共和,熱心宣傳民族民主革命。1911年,陶行知回到徽州任初成立的府議會秘書半年,參與當地的武裝起義,起義失敗後又回到金陵大學繼續其學業。當時擔任南京留守的黃興經費支絀,隻能倡“國民捐”紓困,陶行知積極參與,1912年5月24日,邀請蘇州東吳大學學生來南京聯合舉行運動會,以售票集資所得充“國民捐”。
在金陵大學較為自由民主的環境裏,陶行知生成了人生觀。1914年新年,他在《金陵光》發表新年社論《民國三年之希望》:希望“文官,不貪財、不因循、不爭門戶,戮力經襄國事”。希望“武臣,嚴紀律、重人道、不矜功、不囂張,為義戰,不為暴戾”。他的畢業論文《共和精義》貫穿了倡導民主共和,反對專製橫威的思想,認為“真自由貴個人鞠躬盡瘁,以謀社會之進化”。特別強調“法律之內有自由,道德之內有自由”,“自由平等所在即責任所在”。
新文化運動向中國人灌輸現代公民和自由、法治、憲政、理性等基本觀念。為了實現民主思想的啟蒙,陶行知於 1917年回國,宣傳實驗主義,實行學生自治,參與發表《我們的政治主張》,倡導建立公開的政府。1926年,在北伐炮火中創辦曉莊學校,開展鄉村民主實驗,組織聯村自衛,引導村民通過“議決取水”學習民主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