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全國教師資格認定考試專用教材 綜合素質.幼兒園部分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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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大計,教育為本。”教師是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的關鍵。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完善並嚴格實施教師職業準入製度,是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的重要任務,是建立健全中國特色教師管理製度的重要內容,對於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提高教師社會地位,吸引優秀人才從教,推動教育改革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國家教師資格統一考試指南

我國實施教師資格認證製度後,先後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認定的過渡辦法》《〈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等法律規章,基本形成了教師資格製度的法律體係。

《國家教育事業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中確立了教師準入遵循“國標、省考、縣聘、校用”的精神。2011年,根據《教育部關於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教師函[2011]6號),教師資格全國統考試點在湖北、浙江兩省展開;2012年,教師資格考試試點擴大到上海、河北、廣西、海南等省市;2013年,山東、貴州、安徽、山西省份加入試點;按照國家教育體製改革試點工作的總體部署,全國將逐步實現統考常態化。試點工作啟動後入學的師範類專業學生,申請教師資格也必須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後,考試形式和內容都發生了重大變化。在考試形式方麵,采用紙筆考試和計算機考試兩種方式,筆試更加靈活。筆試的各科成績合格,才能參加麵試。麵試采用結構化麵試、情景模擬等方式進行。

在考試內容方麵,改革前的教師資格考試科目分為《教育學》《心理學》兩門學科,改革後的教師資格考試科目根據報考層次決定,具體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