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新機製的監測與評價:理論、方法與經驗研究

7.4 本章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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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小節首先利用樣本縣上報的教育事業統計數據,對樣本縣的小學和初中辦學條件進行了分析。然後利用抽樣學校的校長調查問卷,對抽樣學校的辦學條件進行了簡要分析,試圖對樣本縣內縣鎮學校和農村學校的辦學條件進行對比。綜合本小節的內容,樣本縣義務教育辦學條件表現出如下問題。

第一,“新機製”實施後,樣本縣義務教育辦學條件的改善不顯著。各類辦學條件指標在“新機製”實施後並沒有明顯提高,一些縣的教學儀器設備配備達標率仍然偏低。這嚴重製約了樣本縣義務教育學校開齊開足各類課程、促進學生的全麵綜合發展。建議今後進一步提高公用經費保障水平,改善學校辦學條件。

第二,義務教育辦學條件在樣本縣之間表現出較大的差異。例如,各類教學儀器的配備情況、生均圖書冊數、生均普通教室麵積和每百生擁有計算機台數等指標,在樣本縣之間仍然存在一定的差異。一些現代型的辦學條件(如校園網建設),相對於傳統型的辦學條件,在地區之間的差異更大。這不利於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不利於維護所有學生平等享有高質量教育機會的權利。今後如何促進義務教育資源在校際之間、城鄉之間和區域之間的均衡分配,是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製改革的重點與難點。

第三,樣本縣中小學校仍有一定比例的危房存在。盡管有“全國中小學危房改造工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在全國範圍內的實施及“新機製”中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製的建立,每年仍不斷有新的危房出現。這給中小學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帶來隱患,不利於黨中央國務院實現“要把學校建成最安全、家長最放心的地方”的承諾。建議認真落實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製,合理測算年度所需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