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中央高度重視,“新機製”的落實工作進展較為順利,原本5年的實施計劃提前完成。但是,在新機製的實施過程中,監管缺位的現象仍然存在。一方麵,雖然已經建立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辦公室(簡稱“義保辦”)等機構,並且形成了“月報”製度,但是由於監督機製不健全、監督指標不完善、監督方法不科學等多方麵原因,“新機製”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另一方麵,作為一項國家級的係統工程,“新機製”調動了數千億元的資金,但是尚沒有研究從資金的使用效益上來考察“新機製”的成效,一些現有的指標顯得過於粗略、缺乏嚴謹性和科學性。本研究致力於建立一套完整的監測和評價指標體係,為增加農村教育經費投入、保證政策目標達成提供可資參考的政策建議。
1.2.1 本書的研究設計
在國際上,大型教育發展項目的監測與評價工作日益受到重視。無論是世界銀行,還是亞洲銀行,在實施教育相關資助項目的同時,大多會開展項目影響力評價。如受教育部財務司委托,由北京師範大學教育經濟研究所完成的世界銀行貸款、英國國際發展部贈款的“西部基礎教育發展項目影響力評價研究”(以下簡稱“西發”項目)就屬於此類監測與評價項目。在我國,項目監測與評價工作在教育領域開展相對較晚,手段和方法上都有待完善。本研究就是在借鑒“西發”項目影響力評價及其他國際組織項目評價的基礎上開展的。
所謂監測,是指在項目的實施過程中,係統地、連續地收集、分析有關項目投入、實施、產出和結果等方麵的信息,以監督項目是否按照預期開展和實施,項目的預期目標是否實現[10]。所謂評價,則是指對項目的整個過程,包括設計、實施和結果進行客觀、係統的分析,目的是要確定項目是否帶來預期的影響,具體是如何產生這樣影響的,實施的效率如何,以及項目的可持續性如何[11]。一般認為,監測側重過程,是一個以事實為依據,不包含價值判斷的工作;而評價則側重結果,注重對政策實施效果的分析,最終必須形成一個價值判斷。值得注意的是,簡單地將監測和評價從過程和結果的角度來區分是不夠全麵的,應該說兩者是相互滲透、相互協調的。沒有監測,就難以為評價提供可靠的數據來源,特別是現在的評價越來越看重過程性指標,使得監測對於評價越發重要。同樣,沒有評價,監測就缺乏價值導向,就難以在監測過程中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特別是對於政策執行部門來說,監測的指標體係和評價的指標體係必須能夠在統一的框架下得到協調,這樣才有利於對項目實施全過程及後期影響的整體把握。如果監測指標和評價指標存在較大分歧,或者權重設置不一,必然會加大項目監控和評定的難度。正是基於此種觀點,本書更多地將監測和評價結合起來考察“新機製”的實施成效問題,僅在必要的時候對監測和評價分別加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