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學條件是學校所擁有資源中最為直觀的表現[1]。從微觀上來說,隻有一定的辦學條件作為保障,學校的各項教育教學活動才能順利有效開展;從宏觀上來說,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維護教育公平,也迫切需要改善農村地區、落後地區學校的辦學條件,推進學校標準化建設。由於學術界目前對於辦學條件還沒有形成明確的界定,因此本章在分析時,主要依據樣本縣上報的教育事業統計數據,對事業統計數據中所包含的一些重要指標進行分析。首先,本章基於體育運動場(館)麵積達標率、音體美器材配備達標率、數學自然實驗儀器配備達標率、生均圖書冊數、生均校舍麵積、生均普通教室麵積、生均危房麵積、每百生計算機台數、建立校園網的學校比例等指標,對這些指標在樣本縣實施“新機製”前後的變化情況及在樣本縣之間的差異進行分析,以考察“新機製”對樣本縣中小學校辦學條件產生的影響及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本章利用項目組在樣本縣進行的學校問卷調查,對抽樣學校的辦學條件進行簡要分析,並嚐試對樣本縣內的農村學校和鄉鎮學校辦學條件進行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