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通過分析和評價河北、山東、廣西三省六縣小學和初中教育經費的整體狀況及義務教育政府投入的努力程度,從經費投入的角度評價“新機製”實施效果。研究發現以下兩個方麵內容。
第一,“新機製”實施以後,樣本縣的義務教育經費投入不管就總量而言還是就生均而言都有較大幅度的上升,樣本縣按照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教育費用逐步增長,生均公用經費逐年增長。這些都說明,“新機製”基本實現了提升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水平的政策目標,對於改善農村義務教育辦學條件和整體水平意義重大。
第二,“新機製”實施後,教育經費投入中財政性教育經費所占比重、預算內教育經費所占比重在樣本縣呈逐年上升趨勢。而且,上述兩個比重在樣本縣之間的差異逐漸縮小,呈現收斂趨勢。這說明,“新機製”實施後,義務教育經費的財政保障力度大大加強,真正實現了義務教育“政府辦”。
總的來說,“新機製”實現了提升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水平的政策目標,義務教育經費的財政保障力度大大加強,真正實現了義務教育“政府辦”,對於改善農村義務教育辦學條件和整體水平意義重大。盡管如此,本章也發現“新機製”實施過程中的經費投入方麵仍存在一定問題。
第一,樣本縣的教師培訓費占公用經費的比例普遍低於規定要求。一方麵,應盡快研究製定科學、規範、可行的公用經費支出的結構比例,確保各項公用經費支出按比例執行,不挪用、不擠占其他類型的公用經費。另一方麵,應建立一定的監督機製和約束條件以確保教師培訓費達到規定的比例要求。在製定培訓計劃時,不應忽視小學教師的培訓。
第二,樣本縣中小學校的基本建設費用來源不穩定,甚至有些縣連續多年全縣中小學校都沒有基本建設費用。這對於進一步改進農村中小學校辦學條件、保障農村中小學校校舍安全等埋下了隱患。建議製定農村中小學基本建設費用的保障機製,推進中小學校標準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