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新機製的監測與評價:理論、方法與經驗研究

5.4 總結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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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到義務教育“新機製”改革始於農村地區,其改革初衷是解決國家稅費體製改革和“以縣為主”財政體製改革後,各級政府承擔義務教育經費責任不明、義務教育經費短缺、學雜費成為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主要來源後農村學生家長教育負擔沉重等問題。因此,本部分基於國家和地區層麵財政性經費投入的視角,利用2000—2010年數據著重對中國義務教育“新機製”政策對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狀況所帶來的變化與效果進行評價。

5.4.1 政策效果

從本部分就全國層麵數據的分析結果來看,2005年年底開始啟動實施的義務教育“新機製”政策取得了明顯的效果,農村小學階段和初中階段教育經費持續增加,財政保障的力度不斷增強。2005年成為經費保障狀況的“分水嶺”,在2005年前後經費保障狀況存在非常大的差異,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1)不管從經費總量來看,還是生均經費狀況來看,2005年之前教育經費增長波動很大,且增速較緩;而在2005年之後,增速很大程度提升,且基本在2007年前後達到峰值之後趨於平緩。

(2)在財政性教育經費占教育經費總投入比重的城鄉對比分析中發現,盡管2000年以來財政性教育經費占教育經費總投入的比重一直是農村地區高於城鎮地區,但這一差距在2005年之前基本沒有發生變化,而在2005年之後開始緩慢上升直至2007年達到峰值,2007年農村小學財政性教育經費占教育經費總投入的比重高出城鎮小學15個百分點,而農村初中高出城鎮初中19個百分點。

(3)在城鄉利益歸宿的分析中可以發現,對於各項生均財政性教育經費和預算內教育經費,農村地區都由最開始的公共教育支出受損者逐漸變為受益者,而且,公共支出對於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育需求的滿足程度均有較大幅度提高。表明“新機製”在縮小城鄉義務教育公共財政保障分布差距上的效果非常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