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新機製的監測與評價:理論、方法與經驗研究

4.2 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新機製監測體係的現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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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機製”實施之初,為了加強對全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製改革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國務院決定成立“義保辦”[10],專門監督、管理“新機製”的實施。為及時了解各地區“新機製”的實施情況,保障辦於2006年6月開始實行“新機製”信息月報製度。2006年,西部11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按要求開展了月報工作;2007年3月,中東部地區開始實行月報表製度;2008年12月,開始實行城市義務教育免除學雜費實施情況月報製度。[11]在月報製度實行的過程中,“義保辦”也根據數據填報情況及政策推進情況,適時調整月報表的指標。此外,“義保辦”也通過網絡發布了特定年份的“新機製”監測結果。

本部分首先梳理“義保辦”的月報表的設計框架和指標,並在此基礎上對月報製度進行分析和討論。

4.2.1 “義保辦”月報表的設計和指標的梳理

“義保辦”設置的月報表由四個分表組成,分別是“新機製”基本數據情況表、“新機製”補充情況表、“新機製”經費到位情況表及“新機製”收入支出預算及執行情況表[12],見表4-4至表4-7。在上報單位上,月報表以縣為單位填報,逐級匯總上報至“義保辦”。在上報時間上,各項表格也並不相同:表4-4“‘新機製’基本數據情況表”和表4-5“‘新機製’補充情況表”於每年三月、九月填報,表4-6“‘新機製’經費到位情況表”於每月十號前填報,表4-7“‘新機製’收入支出預算及執行情況表”於每年一月、七月填報。

表4-4 “新機製”基本數據情況表

表4-5 “新機製”補充情況表

表4-6 “新機製”經費到位情況表

續表

表4-7 “新機製”收入支出預算及執行情況表

“新機製”月報表設置的目的主要是了解政策的實施狀況、政策覆蓋麵等信息。通過梳理月報表的相關指標發現,月報表主要從“新機製”實施情況的角度也即投入的角度來設置指標體係,四個表格均圍繞政策的主要幹預活動設置指標。表4-4“‘新機製’基本數據情況表”涵蓋了教育人口基數及“兩免一補”和公用經費補助的覆蓋麵(學校覆蓋麵和學生覆蓋麵);表4-5“‘新機製’補充情況表”涵蓋了城市、縣鎮、農村“兩免一補”、公用經費的撥款標準及校舍維修的基本情況(新建、改擴建、改造危房的麵積和金額);表4-6“‘新機製’經費到位情況表”涵蓋了各級政府對於“兩免一補”、公用經費、校舍維修、教師工資等方麵的經費撥付情況,通過收集各指標“當月下撥到核算單位數”和“累計已下撥到核算單位數”數據可以考察經費是否及時撥付,通過收集各級政府的經費撥付數據,可以考察各級政府是否很好地履行了應當承擔的財政責任;表4-7“‘新機製’收入支出預算及執行情況表”涵蓋了城市、縣鎮、農村“新機製”收入支出預算及執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