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 監測與評價的概念解析及功能比較
縱觀西方發達國家及國際組織的實踐,監測與評價成為政策管理最重要的工具之一,它覆蓋了從政策提出到完成的全部環節。通過引入監測與評價,政策的推行與完善並行,不僅能保證政策目標最大程度得以實現,還能從已有政策製定與推行中總結經驗和教訓,提高未來教育政策的成效。盡管監測與評價往往同時提及,但它們在概念和功能上有著本質區別,因此有必要厘清這兩個概念的區別和聯係,這也是正確使用監測與評價的基礎。
4.1.1.1 監測
監測(monitoring)是由政策實施機構所主導的內部管理活動,是一個收集和分析有關政策進展、政策預期目標達成度等方麵信息的動態持續過程。通常借助連續性的、關鍵性產出指標對政策覆蓋對象進行連續性的數據收集,比較實際產出和預期產出,考察政策覆蓋對象的發展變化,以監督政策是否按照預期開展和實施,政策的預期目標是否實現。
監測主要回答以下五個關鍵問題[1]:(1)政策是否按照計劃推行與實施?(2)政策的投入是否很好地指向了目標人群?(3)預期產出是否有效完成?(4)在實現政策結果的過程中,我們麵對哪些問題、風險及挑戰?(5)針對政策執行過程中發生的變化,需要做出什麽調整?
通過回答以上問題,管理者可以及時發現並改正不足,並做出調整方案或出台配套措施。一方麵,可以有效地幹預政策實施;另一方麵,還能促進政策製定者、實施者之間達成一致意見,明確政策實施的工作重心,強化各方責任,提高政策資源配置的合理程度。同時,高質量監測所獲得的信息也是政策評價重要的信息來源[2]。
4.1.1.2 評價
評價通常由獨立的第三方評價機構實施,是對計劃中的、正在實施的或已經完成的政策的係統地、客觀地評價,包括對它們的設計、實施及結果的評價。其目的在於確定政策預期結果與實際結果的關聯度和達成度,評估政策的效率、效益及影響力和可持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