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麵前,人人平等
教育公平問題曆來受到世界各國的高度重視,並且引起公眾對教育不公平現象的急切關注。近現代以來,隨著各國社會經濟和教育事業的快速發展,教育公平問題吸引了社會各界和家長的高度關注。教育公平從本質上來講是確保人人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權利、機會和履行相應的義務,也是國家對教育資源進行有效配置的有效原則與有效依據。
然而,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興起,信息社會的到來,經濟全球化趨勢的增強,低成本但高素質的人力資源養成成為各國競爭力的核心因素。當今,任何發展中國家或發達國家都想通過大眾化的高等教育,在日益激烈的國際競爭中提升本國的競爭力。大眾化高等教育的發展可謂來勢洶洶,但教育資源依舊屬於稀缺資源,這對眾多發展中國家以及少數發達國家和地區來說挑戰不小。原因在於很多國家現有的精英高等教育,全部或主要由國家撥款運營,不收或少收學費,實際上更多的是為富裕家庭子女提供了幾近免費的高等教育,號稱“公平”,就實質而言,已經存在嚴重的社會不公平問題。
同時,從私立高等教育的發展方麵來看,全部依靠收取學費來維持辦學經費並保證適當盈餘,必將造成貧富人群因接受高等教育機會的差別而使不平等性進一步加大。然而,事實證明,教育機會的公平,會促使每個人的潛能開發出來,尤其是使來自各種不同階層和群體的人的潛能都有機會開發出來,從而最終改變一個人、一個家庭甚至一類人的社會地位,促進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在很大程度上減少不和諧因素,使世界範圍內所有的事物都處於有序的發展中。
於是,各國從法律法規方麵給予了教育公平和平等的法律依據,並且在教育政策方麵給予了教育公平高度關注,最終引導慕課教學形式全麵發展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