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遠離使留守兒童得不到最有效的監護,再加上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這些兒童很可能會成為不法分子的侵害對象。2011年2月27日上午,全國婦聯在京召開了全國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狀況抽樣調查和全國農村留守兒童狀況調查發布會。調查報告顯示,被拐賣兒童中,留守兒童居第二位,流動兒童居第一位。
留守女童除了麵臨和其他留守兒童相同的安全問題之外,還有著特殊的困擾與危機。近年來,留守女童遭受性侵害的案件屢有曝光,而家庭、學校及所在村委會往往缺乏對留守女童的有效保護以及對自身性安全防範意識的教育。留守兒童遭受侵害後,由於怕監護人批評或是本身與監護人缺乏溝通交流,往往不願意告訴監護人,這也出現了留守兒童受到侵害而監護人卻不知情的情況,不利於引起監護人對留守兒童安全問題的重視和留守兒童今後對風險的規避。
不同年齡的孩子在人身安全問題上,家長、監護人、教師及學生自身都負有不同的責任。
一、年幼的孩子
年幼孩子的家長和監護人的責任是十分重要的。
為了防範兒童拐賣,給家長及監護人的建議是:
1.不要將孩子單獨留在家中或店鋪裏。
2.不要讓孩子獨自在門外玩耍。
3.看護時應盡量不讓其脫離自己的視線。
4.如果有事情需要處理,應確保自己辦事時,可以很方便地控製到小孩,或交給可依賴的親朋看管,切記不要把孩子交給不是特別熟悉的人看管或帶走。
5.熟記孩子身上一些明顯的體表特征,如黑痣、胎記、傷疤等。
6.不要帶小孩到偏僻人少的地方,帶孩子在路上行走時,盡量靠裏走,注意防範後麵來的摩托車、麵包車。
7.給孩子佩戴有家庭相關信息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