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社會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經濟、社會、文化教育等各方麵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伴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和社會的加速轉型,我國省市之間、地區之間、城鄉之間的流動人口規模日益擴大,社會影響日益深遠。人口流動既是社會發展的動力,也給原本相對穩定的社會秩序帶來了衝擊,對長期固化的利益格局造成了明顯衝擊。社會流動性的日益增強,對流動人群的家庭、特別是子女帶來巨大影響,產生了數量龐大的兩類兒童,即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2013年,我國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超過1260萬人,農村留守兒童達2300萬。如此龐大的群體,對新形勢下的教育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關注流動兒童、留守兒童的教育工作,做出了一係列重要決策。《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對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教育進行了專門規定。教育部會同公安部、全國婦聯與各地密切合作,就保障這些兒童的合法利益和教育權益采取了諸多措施,流動兒童、留守兒童教育與關愛工作得以不斷推進。如今,符合條件的流動兒童均在流入地接受義務教育,其中80%以上在公辦學校就讀。2013年,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了農村留守兒童教育與關愛的意見,各地創新形式加強了此項工作。“同在藍天下、共同成長進步”正在變為現實。
我國幅員遼闊,地區差異巨大,針對流動兒童、留守兒童群體的教育支持還不平衡,還存在一些漏洞。流動兒童多有父母相伴,情感生活雖相對完整,但在流動中也遇到了各種挑戰。留守兒童身居家鄉未受文化衝擊,而父母在外地打工,很少與父母見麵,彼此的情感疏離日益明顯,安全保障也比較薄弱。流動兒童及留守兒童的大量出現,不僅對流入地區的教育產生了巨大影響,而且給農村教育帶來了新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