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周禮·保氏》,古人入學,“乃教之六藝: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四曰五馭,五曰六書,六曰九數”。由此可知,“六書”之說由來已久,那麽,“六書”所指為何?
《漢書·藝文誌》雲:“古者八歲入小學,故周官保氏掌養國子,教之六書,謂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注、假借,造字之本也。”這是班固的說法。另《周禮·保氏》中鄭眾注曰:“六書: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也。”然而,上述兩種說法隻羅列了“六書”包含哪些內容,並未對具體內容加以詳述,故流傳並不廣。所以,“六書”的具體所指,人們一般采用東漢許慎《說文解字》中的說法:
一曰指事。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可見意,上、下是也;
二曰象形。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
三曰形聲。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五曰轉注。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六曰假借。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托事,令、長是也。
許慎不僅對“六書”進行了定義,還列舉了例字,而且將“象聲”“諧聲”改為“形聲”,“象事”“處事”改稱“指事”,更為清楚和明確,這不能不說是一個極大的進步。但其將“指事”置於“象形”之前,則明顯不符合文字發展的事實了,而且對“六書”的定義都失於簡單,例字也僅列出兩個,致使後來的人對此各有各的解釋和見解,尤其是“轉注”,後人對此的釋義,分歧更大。
此外,由於漢字的複雜性及其演變過程中對字體結構的影響,甚至有的漢字會在演變過程中產生訛變,因此,我們並不能簡單地用“六書”來分析所有的文字,如象形、指事隻能用來解釋小篆之前的文字形態;會意也有很大的局限性,且許多形聲字由於形體和結構已經產生變化,不能再用一形一聲去分析了。由此我們可知,“六書”隻是後人總結出來的六種造字、用字的方法,並不是先有“六書”,後有文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