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大學教學評價是保障老年大學教學質量的重要環節,全麵做好老年大學的教學評價工作,使其發揮效用,需要對老年大學教學評價的概念及運作原理有充分的認識。
一、老年大學教學評價的概念分析
老年大學教學評價概念的確立來自兩方麵因素的相互作用:一是一般教育評價活動本身的性質內涵。評價活動所具有的共同特征和實踐方式,規定著老年大學教學評價基本的性質,它解決教學評價的類屬問題。二是老年大學教學活動本身的特殊性,老年大學教學評價特指運用於老年大學教學這一特殊情境、針對老年大學教學這一特殊實踐過程中的人和事而發生的行為。可見,老年大學教學評價的概念分析是一個漸進的、綜合性的過程。
(一)教育評價的概念
“教育評價”這一概念在1930年由美國教育學家拉爾夫·泰勒(R.W.Tyler)首次提出,但這並不意味著教育評價的相關實踐僅從這一時期才開始。在此之前,以智力測驗、學業考試為代表的統計量化是教育工作主要總結和評判方式。以“教育評價”概念的出現為節點,有學者將教育評價概念的發展分為三個曆史階段:20世紀初的測驗時期(testing era)、20世紀30年代之後的目標評價時期(evaluation era)、20世紀80年代開始的多元評價時期(assessment era)。[1]
在泰勒看來,與測驗時期相比,教育評價的概念應該更加的寬泛,評價的對象並非囿於學生的學業結果,評價手段也不能隻有指標量化一種方式。“教育評價不僅要檢測學生的成績,同時也要關注課程內容的質量、學生活動的特征、課程形式的吸引力及學習的多種結果,而不僅僅是一種結果”。[2]正是在這一時期,評價逐漸形成如下特點:評價方式形成性與終結性相結合的體係;評價目的除了價值判定,增添了診斷與改進;評價的責任主體從教育管理者、教師等拓展到了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