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課堂教學中,語言是教師傳遞信息、啟迪學生思維、與學生交流互動的最基本、最重要、最有效的媒介和工具,因此,教師的語言修養也就成為教師必備的最重要的職業素養,正如蘇聯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所言:“我們日益明確地認識到,教師的語言修養在極大的程度上決定著學生在課堂上的腦力勞動的效率。”[1]教師的語言修養主要體現在對教學語言的熟練掌握和藝術化運用上,而這是基於對教學語言的特點、構成要素及其運用要求等內容的充分認識和深刻把握之上的。
一、教學語言的特點
教學語言是一種特殊的語言,與日常生活語言、演講報告語言、文學藝術語言及其他職業語言相比,具有自身的獨特性,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麵。
(一)教學語言是專業語言
教學語言的專業性是由教學的專業性及其特殊性所決定的。教學語言既不同於哲學、政治、法律和自然科學用語,也有別於電影、話劇、相聲、音樂等文學藝術用語。它既不是純粹性的書麵語言,也不是普通的日常用語。教學語言是多種語言風格的融會——集哲學語言的深刻、邏輯語言的嚴謹、語言學的規範、數學語言的精確、文學語言的生動、相聲語言的幽默、群眾語言的通俗於一身,是科學性、藝術性和思想性的統一,是經過加工的書麵語和經過提煉的口頭語的合金。
(二)教學語言是獨白語言和對話語言的結合
教學語言可以分為獨白語言和對話語言兩種。教師在教學過程中的講解、說明、報告和講演等屬於獨白語言形式,而使用的問答、座談、討論及辯論等則屬於對話語言形式。兩種語言形式相互補充、相得益彰、不可分割。獨白語言的使用,使教師的講述與分析清楚、透徹,而對話語言的使用,使學生能夠參與到課堂教學中,真正達成教學中師生雙方的交往與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