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課堂教學與班主任工作技能

第四節 提升學習能力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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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新課程改革的重點之一就是促進學生學習方式的變革。教育部頒布的《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中指出:“改變課程實施過於強調接受學習、死記硬背、機械訓練的現狀,倡導學生主動參與、樂於探索、勤於動手,培養學生搜集和處理信息的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以及交流與合作的能力。”要適應新課程改革的要求,就不能僅僅滿足於對學生進行常規學習方法的指導,在此基礎上,在原有學習基本技能的前提下,還必須不斷提升學生的學習能力,這些學習能力主要包括信息獲取能力指導、自主學習指導、合作學習指導、探究學習指導等方麵。

一、信息獲取能力指導

(一)信息獲取能力

信息獲取能力是指人們通過對自然的觀察和理解,人際交流和大眾傳媒,並且利用一定的信息技術獲取信息的能力。信息獲取能力是人們能夠利用信息的最基本的能力。

信息獲取能力主要包括:信息接受能力,指有能力利用已有知識和經驗,通過必要的途徑和手段獲取所需信息的能力;信息檢索能力,即可以采用多種方式從眾多的信息資料中查找出相關信息的能力;信息分析能力,指學生對獲取的信息進行篩選,鑒別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判斷它的可信度,然後對真實有用的信息進行分類的能力。信息加工能力,指學生將不同渠道獲取的同一類信息進行綜合,結合自己原有的知識,重新整理、組織、存儲,並能夠簡潔明了地傳遞給他人的能力。信息獲取能力是多種能力的綜合體現,由於人們的知識水平,技術水平不同,影響著信息獲取能力的形成和發展。

(二)對學生的信息獲取能力的指導

教師對學生信息獲取能力的指導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信息獲取能力指導。教師要指導學生學會根據自己的需求,通過閱讀、訪問、討論、參觀、實驗、檢索等方法,從自己的學習要求出發熟練地、主動地、有目的地搜集信息。具體可以通過以下幾個方麵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