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錢正權:杭州市教育局教研室 著名語文特級教師
蔣軍晶:錢老師,我個人揣度有價值的思考問題對你來說是一種責任,同時是一種樂趣。停止思考對你也許是一件很難的事。最近,您在語文教學方麵,在思考些什麽問題呢?
錢正權:現在我在思考閱讀教學中“說出來”與“不說出來”的問題。也就是說學生自讀自悟的心得說出來的必要性問題。如今,許多語文老師一味鼓勵學生把讀懂的意思“說出來”與大家交流,甚至一堂課一“說”到底。我想這種做法是值得商榷的,閱讀並不是完全為了說呀。課堂教學的時間是個常數,課堂上學生說得多了就擠壓了讀書與思考。讀得不多思考不深又影響了說,說得膚淺浮泛在所難免,教學質量低下可想而知。
“說出來”與“不說出來”到底怎麽把握呢!我在思考一個問題,學生閱讀一篇課文,哪些要說出來,哪些不要說出來。我覺得形象性、情感性的東西,學生感悟了就不一定要說出來。課文中內涵豐富的地方讀後往往要說一說自己的感受。我認為閱讀理解的表征,有三個層次。第一層,是把讀懂的意思用語言表達出來,你懂了你就說出來跟大家交流。在交流中大家分享個人學習的成果,彌補個人學習的不足,進入合作學習的階段。第二層,是不用語言來表達,而是用情感、情緒反映出來。例如讀得情意濃濃,讀得眉開眼笑,讀得興高采烈,讀得熱淚盈眶。此時即使不說,我們也能明確感受到學生閱讀的深入,學生已經入境入情,與文本中作者的思想感情產生共鳴共振了。某種意義上說,此時“讀後片刻的沉寂”真正是此時無聲勝有聲。第三層,就是體態上反映出來,課文讀到手舞足蹈、搖頭晃腦、旁若無人的地步,說明學生陶醉了。古代有“鬥酒下漢書”的說法,陶淵明說讀書“每有興會,便欣然忘食”。所以說,閱讀理解的表現是多種多樣的,把理解的意思“說出來”隻是其中的一種。現在的問題是課堂上後兩種閱讀的表征很少見到了,而這恰恰是最重要的,體現了讀書的快樂,體現了讀書對人的精神的陶冶。當然,有時選擇把讀懂的意思“說出來”也是有必要的,那就得把時間花在刀口上,先讓學生好好讀書思考,想好了再說。上麵說到讀不完全為了說,同樣,說也不完全為了讀。聽說讀寫是互相聯係互相促進的,又各有各的任務,各有各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