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獻的記錄
在對文獻進一步閱讀時,對於那些已經鑒別為真實的、與研究課題有密切聯係的、有代表性的文獻,還需進行必要的記錄,進而對其進行分類、歸納、對比,最終形成綜述的基本結構。
文獻記錄的方法主要有六種,我們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選用。
1.畫標記
在閱讀文獻時,可以用一些符號,如直線、曲線等將文獻的重點、難點、疑點、新觀點及精彩之處標記出來,以便加深印象或再次重點閱讀。鑒於目前文獻更多地來源於網絡,我們要學會使用常用的電子閱覽工具。
2.寫批語
在文獻相關位置的空白處簡單記錄自己對文獻有關內容的見解、解釋、疑問等。
3.摘錄
摘錄指將所閱讀文獻中的重要處、精彩處抄錄下來。摘錄是要保持原文的原貌,不能隨意改變或改動原文的字句和標點符號,更不能斷章取義。摘錄時還需及時注明出處,即書名或文獻名、作者、版本、出版時間、期刊名稱、期刊號等。這樣可以方便日後查找,並且保證引用時的學術規範。
4.寫提要
用自己的語言對文獻的基本觀點、主要事實、研究方法、結論等加以概括。概括時應力求準確反映原文獻的思想,不要有意或無意地曲解,更不能隨意發揮。寫提要尤其要注意避免個人觀點的介入。
5.做劄記,也就是寫閱讀筆記
在閱讀文獻後,把自己的閱讀心得、體會,以及閱讀時的各種思考、評價、疑問等記錄下來,為以後整理成文做準備。及時的記錄是提高研究水平的有效方式。劄記的內容可以從兩方麵著手:其一,用自己的語言把文獻的精髓記錄下來,總結作者的結論和論據;其二,記錄自己對文獻內容的思考,包括閱讀所得啟示、體會和想法,如與其他有關文獻的對比分析、此文獻對自己研究課題的用途、對該資料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