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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人力資本與人力資本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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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西方經濟學的解釋,資本是生產要素之一,指能用於物質生產的社會資源,是為了獲得一定的利潤或收益預期目前所要付出的代價。資本有兩種存在形態:其一是物質資本形態,即通常所使用的主要體現在物質資料上的那些能夠帶來剩餘價值的價值;其二是人力資本形態,即凝結在人體中的能夠使價值迅速增值的知識、體力和技能的總和。當人力資本理論得到經濟學界認可後,傳統的資本概念的內涵便由物質資本(Physical Capital)擴大到人力資本(Human Capital),突破了傳統理論中的資本隻是物質資本的束縛,使人們以全新的視角來研究經濟理論和實踐。

一、人力資本的含義

人力資本思想源於古希臘思想家柏拉圖的《理想國》,他認為基礎教育能提高人的先天能力。英國古典政治經濟學家創始人配第(Petty,1662)也曾認識到人力的重要性,他認為人的作用甚至比物質的作用更大。在其著名的《賦稅論》[3]一書中提出了“勞動是財富之父,自然是財富之母”的著名論斷,認為“一個人如果技藝高超,就能夠做許多沒有本領的人所不能做的許多工作”。因此,不少學者認為,配第是最早具有人力資本思想的人。但真正將人力視作資本並初步提出人力資本思想的第一人卻是亞當·斯密。18世紀,亞當·斯密在其代表作《論國民財富的性質及其原因的研究》中,首次把人的經驗、知識、能力視為國民財富的主要內容和生產的要素。到了19世紀,關於人力資本開始有了一些較為明確的論述。法國新古典主義經濟學薩伊(Jean B.Say)在他的《政治經濟學概論》一書中提出,人不是一生下來就有足夠的身高和足夠的力氣來從事甚至是最簡單的勞動,要到15歲或20歲才能獲得這種能力,因此可以把人看作一項資本,這項資本由每年用以教育他的款項累積而成。在薩伊看來,勞動者技能的獲得要花很長的時間去學習和接受訓練,並且要支付高昂的費用,但這些習得的技能能夠提高勞動者的生產能力,所以它應當被視為一種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