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絡上瀏覽到這樣一則報道,事件的經過大致如下:
2005年13日晚9時30分許,北京同仁醫院急診走廊,來京找工作的37歲齊齊哈爾人王建民因無錢治病,在離急救室10米外的廁所旁嚷著“疼、救命”聲死去。事前,120救護車曾兩次送王到該院。同仁醫院急診主任稱,之前為王檢查沒有生命危險情況下,醫院不便給患者墊錢而拒絕治療。後病情加劇王再次被送到了同仁醫院。經過檢查後,醫生對民警說沒有生命危險,錢送來了才能治療。隨後,王建民獨自躺在擔架上。13日淩晨王在一樓走廊裏不停喊疼和救命,“病人都沒法休息,也沒醫生管他。”知情人稱,當晚7時30分,王躺在廁所門口的擔架車上不停地喊“疼、救命”,大口大口吐黑血,走廊牆壁上都是血點。後來醫院保潔工把血跡擦幹淨。晚8時30分許,一樓一名護士懷疑不再喊疼的王已死亡,通知了一名保安。保安立即通知了有關醫生,隨後兩名醫生檢查確認王建民死亡,立即報警。東城東交民巷派出所民警很快趕到了現場。
表麵上看來,這個事件中相關的每一個人都在按部就班地做著各自該做的事情:120急救車一次次送病人來、醫生照例檢查、民警也不時到場,還有旁人不時關切性的圍觀。好像這個世界的每個人都在盡各自的責任,但就是沒有一個人真正把他當成一個人,一個有著生命危險的垂死的病人,因為他的生命與其周遭的每個人都沒有實質性聯係,大家都隻是履行公事,盡各自的職守。一個活生生的人終於在離急救室10米外的地方,在所有人的盡職盡責的關注中眼睜睜地死去。
這件事情發生在一個以“救死扶傷”、嗬護人的生命為天職的神聖的地方,發生在以文明、人道自居的當代所謂現代或者後現代社會,簡直就是一個巨大的諷刺。這件事情讓我們首先看到的是社會弱勢者在生存邊緣的無奈與無助,即我們的社會遠沒有建立起一種弱勢者基本生存權利的機製,或者可以說我們的現行體製對於弱勢者而言就是不道德的體製。醫院作為立足於市場經濟之中的主體,以追求自身正當利益為目標,在社會沒有給醫院提供必要的保障機製的過程中,要求醫院來承擔救死扶傷的義務似乎有些勉為其難。所以,在這件事情中,醫院隻是作為這種體製的忠實實踐者,可以堂而皇之地為自己的不作為提供道德的辯護。正因為如此,問題的關鍵在於體製的改良。但這隻是問題的一個方麵,現行的並不道德的機製畢竟是由一個一個的人來承擔,是一個一個的人在麵臨著一個生命垂危的同胞,體製的遮羞布無法掩蓋個人德性中的冷漠與缺失,體製的缺陷並不足以勾銷個人道德上的過錯,我們每個人畢竟是作為能動的個體而存在,而且體製本身的完善有賴於個人德性的努力。也許,這是一種無過錯或者說可以推卸過錯的過錯,但正是這種可以推卸過錯的過錯,構成一種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平庸的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