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資源是高校的第一資源。高校人事製度改革是高校改革的核心問題,它既是社會關注的熱點,也是高校改革的難點。目前我國高校的人事製度仍有很強的計劃經濟時代的特點,亟須建立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高校人事製度。
(一)引入競爭機製,切實實施和推進崗位管理
高校應在聘任製的基礎上積極引入競爭機製,破除專業技術職務、幹部職務終身製和人才單位所有製,激發學校創新活力,進一步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根據學科建設和工作需要科學合理地設置崗位,提出崗位職責、任職條件、權利義務和聘任期限,程序規範地在校內外通過平等競爭公開招聘;在嚴格定編、定崗、定職責的基礎上強化崗位聘任和聘後考核;積極探索強化崗位、以崗定薪、按勞取酬的工資分配製度,建立能體現高校特點的具有激勵功能的人事分配運行機製。
(二)建立人才流動機製與服務體係
高校應按照“相對穩定、合理流動、專兼職結合、資源共享”的原則,建立相對穩定的骨幹層和出入有序的流動層相結合的教職工資源開發機製;加強大學與企業和社會的聯係,適當擴大兼職教師的數量,使教師來源多元化。國家相關部門要牽頭製定有關政策,建立與用人製度改革相配套的人才流動服務體係。
(三)實施高校科研評價體製改革,建立以質量、創新和人才培養為導向的科研評價體係
科研評價改革是推動高校科研在新的起點上科學發展的突破口,是促進高校創新效率和能力提高的關鍵。教育部課題組針對“科研創新能力及評價”的問卷調查顯示,來自50所高校2238份問卷中,“改進評價機製”以54.2%的被選擇率高居“進一步推進哲學社會科學創新最需著力的地方”各選項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