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作為國民教育的頂端,是高層次創新型人才的主要來源和科學研究潛力的重要標誌。重視和發展研究生教育已成為世界主要國家在知識經濟時代實現國家戰略意圖、增強競爭優勢的戰略選擇。相對於我國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改革與需求,研究生教育的改革與發展水平遠遠滯後,研究生教育——尤其是博士生教育是整個高等教育係統中最為薄弱的部分。1994年至今,國家對研究生的資助政策與標準一直未變,研究生的個人收入遠遠低於當地最低生活標準。研究生資助水平不僅與中國目前的經濟大國地位不相匹配,與一些發達國家相比也存在較大差距。研究生待遇偏低,難以吸引優秀生源和保證研究生安心學習、潛心研究,這已經成為提高我國研究生教育質量的一個製約瓶頸,導致優秀研究生為國外大學所吸引,流失嚴重。根據美國國家科學基金(NSF)曆年發布的《美國大學博士學位獲得綜合報告》,中國在美國外籍博士生源地中名列首位,1989—2012年,共有72549名中國留學生在美國獲得了博士學位,占同時期美國博士總數的7.1%,占同時期美國外籍博士總數的23.8%。[2]改革博士生培養機製已成為我國是否能夠自主培養拔尖創新人才的關鍵。調查結果顯示:學術動機、導師與學生之間的關係、資助製度、培養模式、學術環境等是影響博士生教育創新力的主要因素。因此,我國應從政策供給、投入機製、培養模式、提高博士生教育的聲望等方麵改革我國博士生教育體係。
(一)從政策供給上,完善博士教育相關製度的建設
198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以下簡稱《學位條例》),標誌著我國學位製度的建立,在我國高等教育發展史上具有重要的意義。時任教育部長的蔣南翔曾在一次講話中說:“建立學位製度是促進我國教育和科學事業向前發展的一個重大步驟”,“是新中國教育史上的一個裏程碑”。[3]當時建立學位製度的目的,概括起來是三個“促進”和一個“適應”。三個“促進”:一是促進我國科學專門人才的成長,主要是培養大量的博士、碩士;二是促進各門學科學術水平的提高;三是促進教育和科學事業的發展。在試行學位製度初期,培養出來的碩士、博士主要充實高校師資和科研機構的科研人員。當時的目的是希望通過這三個“促進”,來達到一個“適應”,即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