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教育創新與創新型國家建設重大問題

二、教育創新促進創新型國家建設的國際經驗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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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研究型大學在知識生產中的重要作用,決策者們已經開始重視高等教育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很多亞洲國家,如新加坡、馬來西亞、日本、中國、韓國等,認識到大學對知識型社會的貢獻後,也開始鼓勵研究型大學的發展來加強本國在知識生產中的地位。2001年,日本文部科學省宣布計劃發展近30所大學為世界級研究型大學。這在學術界引起了激烈的爭論——日本是否應該發展世界一流的研究型大學?最後,日本頒布了21世紀卓越研究中心計劃(COE21)。該計劃明確了要建立世界一流的研究基地,而不是機構。這些基地主要是分布在各個大學的博士點。基地的選擇是根據已有的成績和潛在的研究能力,而不管所在機構是帝國大學、國立大學、地方公立還是私立大學。然而,2005年,21世紀卓越研究中心計劃的結果顯示,它們與傳統的大學排名是一致的,還是以七所帝國大學為首,另加3所私立大學,分別是東京工業大學、早稻田大學和慶應義塾大學。這10所大學都是日本國內一流的研究型大學。

2.研究型大學建設促進科研創新

研究型大學的主要任務在於研究生的培養和科研。科研成績是否優秀往往用大學教師的科研成果來衡量。怎樣才能促進研究型大學的科研產量,成為國際一流的研究型大學?阿爾赫巴特指出了建設國際一流大學的若幹必要條件,其中在追求科研優秀方麵列出了以下條件:高素質的學者,大學的獨立性,學術自由,研究基礎設施和公共資金投入。[57]如果一所研究型大學在這五個方麵上達到一定的水準,那也就被認為具有相當的知識創新能力。本節中提到的條件對於所有的研究型大學都適用,隻是在實際操作層麵,由於資源的有限性,無法保證所有的大學在上述五個方麵條件優秀。研究型大學優秀科研的必備條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