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活在東北的一座小縣城裏,當的是小學教師,教的是小學語文,研究的也是小學語文,接觸的都是小學生,在語文教學中走的是一條彎彎曲曲的小路。現將自己對語文教學的一孔之見訴諸文字,與朋友作一個小小的交流。為師不識語文味,教盡經典也枉然。“語文”究竟是什麽?在教學實踐中,我始終在思考這個問題。我的觀點是:語文就是語文。請注意,我這裏說的“語”,不是“語言”,而是“言語”。心理學和語言學對“語言”和“言語”這兩個不同的概念是有明確區分的。語言,是由語音、詞匯和語法三個部分構成的,其中語音是語言的物質外殼,詞匯是語言的建築材料,語法是語言的組織規律。這是大家熟知的。語言是人類最重要的交際工具和思維工具,也是社會傳遞信息的工具。這也是大家常說的。那麽,什麽是言語呢?言語也稱話語,是個體在特定境中為完成特定的交際任務對語言的使用。例如《語文課程標準》中提到的“閱讀”“寫話”“習作”“口語交際”等,都屬於言語活動。如果說語言是一種社會現象,那麽言語則是一種個體行為。由此觀之,“語言”和“言語”的內涵是不同的。我們學習語言,是掌握其語音、詞匯、語法、修辭等知識及其規律;我們學習言語,則是提高運用語言進行聽、說、讀、寫的能力。學習語文就是一個學習言語的過程,語文教材主要是現成的言語作品,要求學生讀熟它,讀懂它,模仿它,創造它。讓學生讀熟讀懂,謂之閱讀教學;讓學生模仿創造,謂之作文教學。可見,以培養學生聽、說、讀、寫能力為主要目標的語文教學,其實質就是言語教育。當然,學習言語也包括學習語言知識,但這些語言知識,從言語的角度看,是言語知識。學習言語知識,也隻是感受、領悟,形成習慣,不能過分強調知識的係統性和完整性。語文既然姓“語”,語文教育既然是言語教育,我們就不能把語文課上成思品課、社會課、自然課,或者其他什麽課。我們要明確語文課的性質,牢牢把握語文教學的方向,把語文課真正上成言語訓練課,全麵提高學生的語文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