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了三四年,那種上課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感覺有所稀釋,對語文教學的門徑似乎有了點領悟。但有個問題又常讓我心神不安。課上學生頗有學習氣氛,聽講也很專心,但進步不明顯,尤其是部分同學的作文,長進很少。為此,課後我常與學生聊天,了解症結所在。不少學生自責,說自己基礎差、不努力,有位課上從不發言的男同學笑嘻嘻地對我說:“老師,我喜歡上語文課,你講得很好聽,可惜我不會!”說“可惜我不會”時還低下了頭,露出些許歉意。
淡然一語重千鈞。教課,學生沒學會,我這名教師“合”的什麽“格”?我認為自己已經盡了很大努力,講得一清二楚,怎麽學不會呢?別說打業務底子,力求擺脫知之甚少甚淺的窘境,告別孤陋寡聞,就是對教材我也是潛心研究,查檢資料,獨立分析,從語言文字到思想內容,從思想內容到語言文字,起碼三四個來回,一篇篇課文反複推敲、研究,把文章的脈絡、篇章的構成、語言的運用、作者的意圖等,弄得一清二楚,力求使教材如出自己之口,如出自己之心。鑽研一篇教材,有時要花10小時、20小時,甚至30小時。我深知教師對教材若明若暗,一問三不知,別說有損教師的形象,起碼愧對自己的良心。基於這樣的認識,備課非認真讀書、非刻苦鑽研不可。3篇、5篇、8篇、10篇,上百篇獨立鑽研,開始嚐到了庖丁解牛的滋味,往往能一眼看到底裏。現在看來,真得感謝當時沒有可提供抄襲的種種教學參考書,非自己學會走路不可,否則,高中課堂是站不下來的。閱讀教材的本領真是逼出來的。
當時,學生的話語看似平常,但激起了我的深度反省。不可否認,我是努力的,但我隻著力於“心中有書”,忽略了“目中有人”。我誤以為隻要講清楚,學生就會懂,就能學會,越俎代庖,荒唐可笑。在教學工作中,學習者是第一因素,沒有學習者就沒有教學。杜威對此有一精彩說法:在教學過程中沒有學生,正像沒有買主就沒有銷售一樣,還談得上什麽教學?同樣道理,課堂裏有學生,但腦子裏沒有他們活生生的形象,不研究他們的實際,豈不和沒有學生一樣?教學是教師的教和學生的學雙方麵的活動,教師的主導作用就在於調動學生學習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促使學生充分發揮認識主體的作用。鑽研教材、使用教材正是為了教學生,教好學生,我這種有書無人、重書輕人的教學,在不經意間脫離了學生的實際,當然不可能收到實實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