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最早關注教師專業化的國家之一。教師專業化有著非常豐富的內涵,其中,教師的道德素質成為教師專業化標準的重要內涵。本節主要通過對美國《教育專業倫理規範》的解讀,以及美國優秀教師專業標準的解讀,分析美國對於教師的道德素質的要求及其內涵建構。
一、美國師德建設的發展沿革及具體內容
(一)美國師德建設的發展沿革
20世紀二三十年代,美國教育界就對“理想的教師”的問題進行了相關的討論與研究。隨後,美國全國教育協會以這些實證研究為基礎,於1929年製定《教學專業倫理規範》,1941年和1952年美國全國教育協會對該規範進行了兩次修訂。1968年美國正式頒布第三次修改稿,並更名為《教育專業倫理規範》。大約有200萬從事教育工作的人簽署表示讚同。1975年又進行了第四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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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業倫理規範》
導言:教育者堅信並維護每一個人的價值與尊嚴,教育者認識到追求真理,力爭卓越,培養學生民主精神的重要性。要達到這些目標,根本在於保護學習與教學的自由,確保所有人的平等受教育機會。教育者承擔著遵守最高道德準則的責任。
教育者認識到內在於教學過程中的責任之重大。渴望獲得同事、學生、家長以及社會成員的尊重與信任,是教育者保持最高水準的道德行為的內在動力。教育這一職業的道德規範顯示了所有教育者的理想,並為其行為提供了評判的標準。
原則一:對學生應承擔的義務
教育者努力幫助每一個學生實現其潛能,使之成為一名有價值、有能力的社會成員。因此,教育者致力於激發學生的探究精神、求知與理解欲望,以及成熟的價值目標的形成。
為了履行對學生的職責,教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