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教師職業道德修養

第三節 教師與學生家長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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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塑造個人品格的第一所場所,青少年學生心靈和品格首先在家庭中形成,然後才會在社會生活中磨煉成熟起來,這是自然的秩序。由此可見家庭教育的重要。要調動起家長教育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就必須處理好教師與家長的關係。這種關係是以學生為基礎,在教育、培養學生的共同目標下形成的一種新的教育交往關係;也是在新的社會環境下產生的學校、家庭、社會形成教育合力,共同完成育人使命的新型教育方式。教師與家長彼此之間必然有一個由不了解到了解再到配合默契的發展階段。教師在其中所起的作用至關重要,教師在建設與家長的關係中,要充分表現出教師的職業道德。

一、建立平等的溝通關係

(一)教師與家長建立平等合作教育倫理關係的依據

1.學生作為紐帶,要求教師與家長建立平等合作關係

學校與家庭由於學生這個中介、橋梁、紐帶建立聯係,兩者之間構成了一種不以任何一方的意誌為轉移的客觀關係。家長與教師有著相同的教育對象、共同的願望、一致的社會責任。因此,家長與教師之間是一種合作關係,是一種協作關係。因此,教師與學生家長需要建立正常、和諧的合作關係,協調一致地教育學生。在這個過程中,教師應該有足夠的認識,與學生家長建立一種平等合作的教育倫理關係。

2.社會分工要求教師與家長建立平等的社會倫理關係

由於社會分工不同,教師與家長雖然從事的工作性質不同,但都有自己的專業與專長。教師在與不同職業的家長溝通時,應該注意家長的工作性質,平等地對待不同職業的家長。隨著我國人口中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快速上升及人們對於教育的關注,很多家長的教育知識有了明顯的提高,家庭教育質量不斷提高,改變了教師在教育學生方麵絕對的權威。同時,教師和學生家長都是社會勞動者,都具有一定的社會地位,人格上是平等的,不存在領導與被領導、支配與被支配的關係。可見,教師和家長在人格上是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