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著名文學家高爾基曾說:“愛孩子,那是連母雞都會做的事情。”而關愛學生卻是人類複雜情感中最高尚情感的結晶。關愛學生是教師的天職,是教育工作的起點,是衡量教師職業道德水準的標尺。實際上,關愛學生是從教師與學生關係的角度,對教師提出的職業道德要求。
《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2008年修訂)對“關愛學生”的具體要求是: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慈相濟,做學生良師益友。保護學生安全,關心學生健康,維護學生權益。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一、關愛學生是教師職業道德的核心與靈魂
教師關愛學生也稱教育愛,是教師對學生的一種自覺的、純潔而真摯、普遍而持久的愛。在師愛這一職業性的情感中,包含著社會對教師職業的特殊道德要求:“教師要對學生有親近感,要時刻牽掛著、依戀著自己的學生;教師要對學生有期望感,始終對學生寄予深切的希望,為學生的點滴進步感到由衷的高興;教師要理解學生,要懷著一種體貼、愛護的心情去對待學生;教師要有願為學生的成長而貢獻才智和力量的熱忱。”[1]
(一)教師關愛學生的作用
教師對學生的愛,不僅是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客觀條件,而且師愛作為一種無形的力量,可以直接轉化為學生學習和進步的內在動力。在教育的過程中,師生之間的情感和心理是相互影響的,教師親近學生,牽掛學生,給予學生的關愛被學生體驗到,學生就願意接近教師,接受教師的教育。正所謂“親其師、信其道”。教師對學生懷抱期望和信任,學生體驗到教師真情的關懷,其內心就會產生一股強烈的動力,增強自信,從而促進學習和各方麵的發展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