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大計,教師為本。教育事業發展的關鍵在教師。改革開放特別是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教師隊伍建設取得明顯成效,為教育改革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師資保障。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教育改革的深入,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總體上還有些不適應。教師專業化水平亟待提升,教師職業吸引力亟待進一步增強,教師資源配置亟待改善,教師管理機製亟待完善。在新的曆史起點上,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關係億萬青少年的健康成長,關係教育改革發展的全局,關係國家的前途和民族的未來。
製定教師專業標準,是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該《綱要》提出:“嚴格教師資質,提升教師素質,努力造就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製定教師專業標準,明確教師專業素質要求,是健全教師管理製度的一項重要內容,必將大力促進我國教師專業水平的提高。建立教師專業標準體係,嚴格實施教師準入製度,對於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提高教師教育質量,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教育公平都將發揮重要作用。同時,製定教師專業標準也符合國際上教師專業化發展的潮流和趨勢。為此,教育部研究製定了《小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和《中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以下簡稱《專業標準》)(教師〔2012〕1號),於2012年2月發布。
中小學教師和師範生應該準確理解《專業標準》的基本理念,全麵把握《專業標準》的內容要求,切實增強專業發展的自覺性,把《專業標準》作為開展教育教學實踐、提升專業發展水平的行為準則。
一、教師專業標準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