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師教育體製改革的對象包括原有各級各類師範院校和參與教師教育的綜合性和非師範類大學新開設的教師教育學院。
中國教師教育體製改革的範圍包括:製度、體製、機製、培養模式、學校結構等諸方麵。
在對原有各級各類師範院校的改革中,無論是體製建設,還是運作機製、培養模式、學校結構等方麵,一定要考慮到我國的具體實際,采取靈活多樣、實事求是、因地製宜、因時製宜的方針和策略,充分保證基層、特別是農村基層數量足夠、質量合格的教師供給。隻有這樣,中國的普及教育才能真正落在實處,才能真正實現中國教育的大發展、大突破和大飛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