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顧明遠文集.第四卷:教師教育 教育對話錄

課程改革與教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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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改革的核心是課程。因為任何新的教育理念總是要落實到課程上,然後影響到學生。縱觀20世紀的幾次教育改革,都是以課程為核心展開的。進入21世紀,人類麵對種種新問題,再一次提出教育改革的必要性。改革的核心依然是課程。我國為了推進素質教育,培養具有高尚品德、創新精神和實踐經驗的21世紀人才,在20世紀末就醞釀課程改革。隨著《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的頒布,新一輪的課程改革已經啟動。這次改革不同於以往的曆次改革,它從指導思想上就有兩個根本的變化:提出了以學生的發展為本的思想,強調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發展學生的個性,從而要求在課程內容上體現課程結構的均衡性、綜合性和選擇性;教學方法上強調發揮學生主體性,培養學生探究科學的精神和能力。

這次課程改革吸收了世界各國十多年來改革的經驗,理念是很新的,要求是很高的,體現了鄧小平提出的“教育要麵向現代化,麵向世界,麵向未來”的精神。要在全國實行新的課程標準,關鍵在於教師。

我常常講,課程標準的實施要經過多個層次:最高層次是理想課程,這是課程專家們製定的,往往是很完美的、理想的,指導思想是很明確的、先進的,要求是很高的。第二個層次是開發課程,這是指教材編寫者、教師、專家根據理想課程(課程標準)來設計課程的具體安排,編寫教材。如果編寫教材者沒有充分理解理想課程的精神,或者遇到課程之間的矛盾,編出來的教材就會與理想課程有距離。第三個層次是實施課程,這是指教師具體地用新的課程標準,用新編的教材來教學。如果教師不理解新的課程標準的精神,或者沒有能力使用新的教材,那麽課程標準也就不能實施。第四個層次是習得課程,指學生最後從課程中得到的東西。可見任何一種課程標準都要經過多個層次,每個層次都可能對最初的理想課程打折扣。要使專家的理想課程真正變成學生的習得課程,關鍵在於教師,也即實施課程這個層麵。如果教師能夠充分地理解理想課程的精神,即使教材編寫得差一些,他也能糾正過來。因此,教師首先要學習課程標準,領會它的精神實質;其次要實驗,精神領會了,也不一定能把課教好,因為新的課程標準畢竟是新的,誰也沒有現存的經驗,因此要摸索、要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