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國際書展上,我與加拿大許美德教授進行了對話交流,許美德教授在談到其主編的《東西方高等教育碰撞》一書時說,世界大學有兩種模式:一種是西方的模式,一種是中國的模式。她說:“很多西方高等教育比較學的專家,以為隻有一種大學模式,以為所謂全球研究型大學的來源隻是歐洲的大學。但是在世界史上,大學確實有兩個主要的模式,一個是歐洲中世紀的大學,另一個是中國的科舉製度。中國科舉製度比歐洲中世紀大學早1000多年,兩者都有它重要的價值觀。比如中國方麵,科舉是為國家服務的,士大夫是屬於國家官僚製度的,為國家工作,是公務員。但是歐洲本來就非常講究自主權,學習自由和大學自主權有法律的保護,國家不能幹擾,這就是中世紀時代歐洲的大學。但是到十七八世紀,歐洲的新國家形成的時候,法國還有其他的國家受到中國的影響,比如我們看看法國的大學,他們是屬於政府的體係,所有的教授都是公務員。所以確實可以說有兩種這樣的模式。”這段話引起了我極大的興趣。她說的是大學的模式,並談到這兩種模式背後的大學價值觀。從表麵或形式上來看,世界各國的大學都差不多,大學裏設學院,有各種文理學科,大學的職能是教學、科研、社會服務,似乎都一樣。中國大學的模式也是從西方引進的,機構和教學、科研都有共同性。但是隱藏在大學背後的價值觀卻有很大的不同。
大學的價值觀是什麽?怎麽確定的?有沒有發展變化?都是值得研究的問題。我認為,大學的價值觀是由大學的起因和功能來確定的。從價值觀出現的形態來說,許美德教授把它分成兩種模式,這種分類是從東西方兩種文化的不同以及大學的起因說起的。但是從大學的功能發展來看,大學價值觀表現出來的形態,遠遠不止這兩大模式,而且它是隨著時代的變遷而不斷變化的。自從歐洲民族國家建立以後,大學的價值觀也隨著民族主義的高漲而發生了新的變化,各國大學的價值觀就有著很大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