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在分析物質概念形成時,我們就已說明了力的概念的形成,因此我們這裏隻剩下來說明它的定義了,並且除了用著名的天文學家約翰·赫希爾的話,我們無法把它說明得更好些。他在《論天文學》裏說:“當我們為了使物質運動起來,或為了抵抗運動和抵消一種力而使用力的時候,我們對用力的直接意識使我們得到力或原因的內在的信念,由於它屬於物質世界並使我們相信。在所有我們發現物體由靜態變為動態的地方,或者物體從筆直的道路旁逸斜出,或者運動的加速或延緩的地方,到處都是類似我們出自某處的用力的結果,雖然它不帶有我們的意識。”[25]
20.把我們自己的用力的念頭變為決定於我們用力的外在世界現象是能夠很自然地實現的。為了克服物質慣性以使它運動起來而使用自己的力,人們感到這個慣性的抵抗,因而自然地在這個抵抗中看到了與自己的力相似的力。感到物質的慣性並確信它沒有獨立引起運動或靜止的能力,一個人將其在自然界所看見的物質的運動—以及他理解為運動的所有現象—解釋為一種動因的慣性物質的附屬品,這種動因是當他使慣性物質運動起來或停止物質已有的運動時所親身感受到的。因此人們就形成了兩個思想:與其精神對立的物質的思想以及與精神類似的力的思想。這又是兩個物質和力的對立的思想,其中一個是人對物質的直接感覺的結果,而另一個是企圖理解人的意誌所不能引起的那些慣性物質運動的結果。這兩個思想帶著多樣的形式,有時是神話性的,有時是科學的;已經在人類間存在了和人類本身存在著和思想著同樣之久的時間,一直存在到目前,隻是外表改變了,而在本質上一直保留著原來的樣子。
21.假如我們看一看物質和力的關係,那麽可以看到,人們從它們的相互作用中解釋著自然界的所有現象。但是從力的本身不能解釋這些現象,它們也不能單獨從物質得到解釋。著名德國物理學家席涅耳說:“要使外部現象的世界能夠產生,必要的條件是抵抗力,是慣性。”[26]換句話說,如果沒有抵抗運動的慣性物質,那就沒有了運動本身,也就沒有什麽可以運動的了。但是反過來,如果沒有推動物質的力,那就沒有運動;因此也就沒有任何現象,因為正如我們上麵已指出的[27],人隻有在運動的形式中才能理解現象。但是要問,這裏什麽是現象的原因,是力呢,還是物質呢?在一般的概念中,人想象物質是被動的因素,而力是主動的因素。但是很清楚,這僅是人本身對物質的關係轉化為外界現象。物質和力同樣是現象的原因。但還不止於此,物質的性質和附屬於物質的力的性質完全同樣地製約著現象本身。但是假如我們想象的是另一回事,即隻是因為我們想象物質是和我們精神相反的東西,而相反地,想象力便是和我們精神相近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