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顧明遠文集.第十二卷:譯著

資本主義國家的教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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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壟斷資本主義被迫改革現有的教育製度,但它所進行的改革對學校教育的結構和內容不具有根本變革的性質,往往停留在宣傳性的聲明上。勃蘭特(德意誌聯邦共和國)於1969年在政府聲明中提到的教育改革,被作為德國社會民主黨和自由民主黨聯合政府近年內的重要任務之一。但是政府沒有采取任何根本性措施。教育製度實行的現代化帶有明顯的實用主義性質,旨在保持資產階級教育製度的基本原則。

在改革中明顯地反映出資本主義國家統治集團的教育政策所具有的矛盾傾向。第一,個別新的措施可以被看作是邁開了被迫改進年青一代教育製度的一步;第二,企圖使教育製度適應國家壟斷資本和科技進步的需要;第三,對國內進步力量要求教育製度民主化讓步;第四,對社會主義學校個別方麵進行借鑒。

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的政府通過了關於局部改革的法令:延長義務教育的年限,改革學校管理,增加學生人數,改變個別類型學校的結構,改革教學計劃和大綱,引進新的課程,普通教育與技術教育、職業教育相聯係,改進教學方法,等等。

由於現代工業需要受過更多訓練的工人,而他們的熟練程度取決於普通知識的水平,學校改革的主要對象是義務學校的高年級(六至十年級),即改革學生接受職業訓練的基礎。

開始主要進行組織性和結構性的改革。大多數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延長了普通義務教育的年限,目前它包括9~12年,即到14~16歲的教育。奧地利、丹麥、瑞士、挪威、澳大利亞、加拿大為9年(6~15歲);德意誌聯邦共和國和法國為9~10年(6~15歲或6~16歲);英國5~16歲;日本6~14歲;美國按各州自己的規定為8~12年(6~14歲或6~18歲)等。這裏應當看到這些法令的形式主義性質。在普通學校規定年限的學習往往並不要求達到一定的普通知識水平,所以延長義務教育的年限並不意味著就增長了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