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顧明遠文集.第十二卷:譯著

社會主義國家的學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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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國家教育製度的發展經曆了一些變化,主要涉及個別學校的類型及其任務。但是,保證一切公民有受教育的平等權和獲得全麵發展的社會主義教育製度的基本的、真正民主的原則沒有變。

在科學技術革命的條件下建設發達的社會主義社會包括下列任務:完善國民教育製度,完善普通和綜合技術教育內容,加強教學與生產勞動的聯係;廣泛采用旨在發展學生認識能力和創造才能的教學方法;培養學生獨立獲取知識,教會他們進行智力勞動的基本方法;研究和采用教學技術手段;重視從心理和道德方麵訓練青年人從事勞動以及對勞動的共產主義態度,培養青年對資本主義和修正主義意識形態的不妥協性等問題。

這些任務的解決反映在下列方麵:學前機構網擴大了,進入幼兒園的兒童數量增加了,幼兒園成功地為兒童入學做準備;改進了小學教學的內容和方法,使小學的學習年限從四年減至三年(德意誌民主共和國),或從五年減至四年(捷克);延長日學校和班以及校外教育機構增加了,單班學校和少班學校減少了;有科學依據地製定了學生選修課和校外活動的組織形式和內容;在義務教育結束後繼續在普通中學和中等專業學校學習的青少年人數不斷增加;義務教育年限從7或8年延至10年(德意誌民主共和國、羅馬尼亞、波蘭將於1978年達到,捷克也提出這一任務);逐步過渡到普及完全中等教育(保加利亞、匈牙利、波蘭、羅馬尼亞、捷克);在職業教育係統取得中等教育證書的可能性擴大了;係統地和有目的地培養年青一代投入社會主義社會的生活和勞動中去。

過渡到實施普通中等義務教育需要解決許多問題:在考慮兒童年齡條件的基礎上實現中等教育內容和學科教學方法的現代化;改進學生的綜合技術教育和職業定向;確定普通學校各環節最適宜的結構和學習期限;提高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效能和水平;改進培養教師的製度和內容,提高勞動人民的業務水平;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