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第十六章“擴大教育開放”中指出:“開展多層次、寬領域的教育交流與合作,提高我國教育國際化水平。”與國際組織的交往與合作是“擴大教育開放”的重要組成部分。自1971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恢複我國合法席位以後,我國就積極地參加該組織的活動,並於1979年成立了教科文組織全國委員會。2005年我國教育部副部長章新勝又被選舉為新一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執行委員會主席。我國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交往與合作越來越頻繁。但是這種交往常常停留在國家官方層麵上,學術界,特別是基層的教育工作者知之甚少,參與得更少。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是聯合國下屬的政府間專業組織之一,它的業務很廣,涵蓋了教育、科學、文化的方方麵麵,大眾最了解的如生態環境的保護,自然遺產、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等。教育方麵,教育界最熟悉的是“終身教育”“全民教育”理念的提出和推廣實施,以及《學會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教育——財富蘊藏其中》兩個著名的報告。但是,對於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為什麽提出這些新的理念和報告以及它的教育活動,我們卻知之不多。
當今經濟全球化時代,無論在政治、經濟領域還是在文化教育領域,國際組織在協調方麵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教育是社會發展的基石,是國際競爭的軟實力,因此許多國際組織都重視教育問題,發表各種報告。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銀行、經合組織等經常發表教育報告,影響世界教育的發展;兒童基金會在各國開展各種教育活動,特別是針對弱勢群體的教育活動,影響也很大。但是,我們對這些組織了解甚少,在這些組織中任職的人員更少。這與我國大國的國際地位很不相稱。我們要培養教育規劃綱要中所提到的“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能夠參與國際事務和國際競爭的國際化人才”,就必須了解這些國際組織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