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國家頒布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專門辟一章特殊教育,提出“全社會要關心支持特殊教育”。這裏的特殊教育主要是指“促進殘疾人全麵發展,幫助殘疾人更好地融入社會”的教育。當然,廣義的特殊教育還包括超常兒童的教育。但畢竟殘疾人是社會弱勢群體中的弱勢人群,他們更需要社會的關愛。
發展特殊教育(這裏專指殘疾人教育),首先要對特殊教育有一個認識。所謂特殊,是指這部分受教育者在生理上或者心理上有某種缺陷,阻礙著他們的發展。特殊教育就是要幫助他們排除阻礙,使他們得到與普通人一樣的發展。殘疾人並非所有智能都喪失了,隻是喪失一部分器官的功能。通過教育我們可以幫助他們彌補缺陷,或者使他們受損的器官功能得到部分的恢複,或者發展其他器官的功能來彌補某種器官功能的不足。因此,特殊教育的目的與普通教育的目的是一樣的,就是要促進兒童身心健康地發展,隻是他們需要更多的愛護和幫助。
至於超常兒童教育則是另一種特殊教育。超常兒童更應該在普通教育中發現和培養,不能簡單地過早地確定哪個兒童是超常的。我們不能完全相信智力測驗。這方麵我沒有什麽經驗,隻是想說,現在許多家長都認為自己的孩子是天才,從小就超常地培養,結果弄巧成拙,拔苗助長,反而害了孩子。
在特殊教育中我們倒是要重視患有自閉症的兒童。我國特殊教育更多的是關注傷殘兒童,不大關心自閉症兒童。其實他們非常需要特殊的教育,否則他們長大以後很難融入社會。國外很關注這些兒童,也有許多經驗,值得我們借鑒。
我在改革開放以後就特別感到特殊教育的重要性。早在1979年我擔任北京師範大學教育係主任時就籌辦了我國第一個特殊教育專業,舉辦了第一次特殊教育國際會議。但是由於我個人的專業不是特殊教育,因此隻能說是一位門外的倡導者,不是專家,說不出什麽道理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