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我到遼寧省鐵嶺市,參觀了一所特殊學校,是鐵嶺市新建的,校舍嶄新,設備齊全。全校有81名殘疾兒童,既有視覺障礙的、聽覺障礙的,也有智障兒童。老師正在根據孩子的不同進行各種教育,有的在學數學,有的在學語文,有的在做各種手工。有兩個十多歲的男生,正在用心刺十字繡,繡出來的作品栩栩如生。教育局長和校長執意要把他們繡好的一幅奔牛送給我。我認為這是送給我的最有價值的禮物,但我覺得受之有愧,我並沒有為他們做什麽事。
特殊教育是我國國民教育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殘障兒童受教育是《世界兒童權利宣言》和我國憲法賦予他們的權利,是實施教育公平的重要內容,也是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同時特殊教育也是幫助殘障兒童走進社會、獨立生活的必要途徑。因此重視特殊教育,對殘障兒童及早地進行教育,是國家的責任、全社會的責任。30年前,也就是1979年,我在北京師範大學擔任教育係係主任的時候,就開始籌備特殊教育專業,1985年我任副校長時就在北京師範大學建立了我國第一個特殊教育本科專業和特殊教育研究中心。現在全國已經有了許多專業,並且有了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這是十分可喜的現象。特別是近幾年來,各地政府在實施義務教育法的過程中逐漸認識到特殊教育的重要性,增加了投入,建設了標準的特殊學校,鐵嶺市的特殊學校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我們要對特殊教育有一個正確的認識。所謂特殊教育的特殊,是指這部分受教育者在生理的或者心理的某個方麵有缺陷,阻礙著他們的發展,特殊教育就是來幫助他們排除阻礙他們發展的障礙,使他們得到與普通人一樣的發展。殘障兒童並非所有功能都喪失,他們往往喪失一部分器官的功能。通過教育可以彌補他們的缺陷,或者使他們的損傷的器官功能得到部分的恢複,或者培養其他器官的功能來彌補某種器官功能的不足。因此,特殊教育的目的與普通教育一樣,就是促進兒童的身心健康的發展。隻是他們需要更多的關愛和幫助,更多的溫暖和鼓勵。因此,特殊教育不是歧視教育,不是另一樣的教育。當然,在教育內容上和方法上需要根據殘障兒童的特殊情況采用不同的方式,但目的是促進他們的發展。特殊教育還要向他們傳授知識和技能,使他們絕大多數人能回歸主流社會,成長為一個自力更生,能為社會做出貢獻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