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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學校的室外環境與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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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的周邊環境

俗話說“近墨者黑,近朱者赤”,孟母三遷,擇鄰而處。作為青少年長期聚集學習生活的學校,其周邊環境一定要有利於青少年兒童的身心健康成長。

(一)校址選擇

學校應選在陽光充足、地勢平坦開闊、空氣清新、場地幹燥、排水通暢、地勢較高、公用設施較為完善、遠離汙染源的地段。

學校宜設在科學、教育、文化、體育等設施附近,或鄰近公園、公共綠地,有利於陶冶學生情操。

校址周圍公共交通應方便,能為學校提供能源、給水、排水和電源設施,同時有利於防災及安全疏散。

中小學的校址要避開地震斷裂帶、山丘滑坡段、懸崖邊及崖底、河灣及泥石流區、泄洪地帶等不安全區域。

2005年6月10日下午,一場慘劇發生在黑龍江省牡丹江地區寧安市,山洪和泥石流從上遊傾瀉而下,衝毀了排洪道上的沙蘭鎮中心小學校園,導致117名師生死亡。

(二)周邊環境

學校的周邊環境應該符合安全、安靜、衛生、交通便利等要求。

1.安全

對學生而言分數固然重要,比分數重要的是健康,比健康重要的是安全!安全受教育權是學生最基本的人生權利!學校除了保障校園地址的絕對無傷害或傷害隱患外,還要與當地公安部門配合,搞好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如清理校門前街道、查處校門口附近商販不法經營、清理網吧、遊戲廳等**隱患等,以確保師生的平安。

從安全角度,學校不宜設在有大量車輛頻繁出入的建築或單位附近;也不宜設在袋狀地區(在地震、火災等緊急狀態時不能安全疏散或搶救車輛很難進入);不宜設在過境架空高壓線下;不應鄰近易燃易爆危險品或有害物的研製生產或儲運場所;不應與市場、公共娛樂場所、看守所等不利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場所相毗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