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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學校的法律地位與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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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目標

1.認識學校在不同法律關係中的主體身份,了解學校的權利與義務。

2.掌握依法治校的內涵,認識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

3.認識法律對於教師法律身份的規定,了解與教師相關法律問題的法律規範。

4.認識現代社會學生與學校關係的變化,了解與學生相關法律問題的法律規範。

5.了解學校事故的歸責與免責,認識學校事故的防範問題。

學校的基本職能是根據國家的經濟、政治及文化發展的要求,利用一定的教育教學設施和選定的環境實施教育教學活動,培養社會所需要的合格人才。在現代法治社會,為了確保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順利實施,國家通過立法形式賦予了學校參與社會活動的法律地位,並明確規定了學校在實現基本職能過程中的權利與義務。同時要求學校在實施內部管理活動時,必須遵循依法治校的原則,依法實施教師、學生管理,正確處理學校、教師、學生的權利義務關係,維護學校、教師和學生的合法權益。因此,了解學校的法律地位及學校運作中的相關法律問題,普及教育法製觀念,就成為現代學校教育學的一個重要方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