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述對學校組織的結構和類型的分析使我們一步步接近於認清學校組織的全貌。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知道,任何一所學校都有其組織目標、參與者和技術要素,這些要素(或以這些要素為核心)又分別構成了學校組織的規範結構、行動結構和技術結構,並且這些亞結構又在特定的外部環境中構成了形態各異的多種結構類型的學校,這些學校各有自己獨特的主導結構或價值取向,有的追求效率,有的追求科層權威,有的追求專業自主,有的實現了專業性與科層性的高層次統一,有的則隻是為學校組織參與者的知識和利益所支配。現在,不但組織的一般特征已經被刻畫出來,對學校組織在結構上的某些獨特性,我們也已有了一定的認識。但學校組織獨特的精神氣質,還有待我們進一步去追問。對學校組織文化的分析就將探討這一問題,這也是對學校內部結構關係思考的一個繼續和深入。
一、學校組織文化概述
文化概念複雜而又混亂,組織文化(organizational culture)的概念當然也不會好到哪裏去。威廉·大內(Ouchi,W.)將組織文化定義為“借以將組織的潛在價值觀和信念傳遞給組織成員的符號、禮儀、典故”[1]。亨利·明茨伯格(Minzberg,H.)將組織文化看成是組織的意識形態,或“與其他組織相區別並將某種生活浸潤到組織結構框架內的組織傳統與信念”[2]。斯蒂芬·羅賓斯(Robbins,S.)把組織文化界定為“為組織成員所共享的、使組織和其他組織區分開來的意義係統”[3]。埃德加·沙因(Schein,E.H.)認為組織文化應保留“更深層次的基本假設、價值觀和信念”[4]。韋恩·K·霍伊和塞西爾·G·米斯克爾在這些定義的基礎上將組織文化定義為“一套保持組織完整、使組織有著獨特身份的共享取向係統”。[5]組織文化的最核心之處在於一套習得的無意識(或半意識)的共享價值,反映在人們和組織的行為當中並得到強化,默默但有力地形成組織及其成員的規範、經驗、期望、態度和情感。下麵我們就學校組織文化的相關問題作進一步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