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論意義
1.有利於加強高等教育投資政策的中觀研究,完善高等教育投資政策的研究體係
高等教育投資政策有效性問題既是高等教育管理的前沿課題,又是高等教育財政政策理論研究的重要領域之一,其研究主題是討論國家的高等教育投資政策能否係統地影響產出。以往的研究主要有兩種路徑:從國家層麵研究宏觀的高等教育投資政策和從學校層麵研究微觀的經費配置與使用。研究的關注點也主要集中在投資渠道、規模與分配結構上,缺乏從地方政府特別是省級政府層麵的中觀分析,更缺乏對政策執行效果的評估和分析。因此本研究有利於加強高等教育投資政策的中觀研究,完善高等教育投資政策的研究體係。
2.有利於提高對高等教育投資主體多元化的認識,豐富高等教育管理體製研究
投資政策決定管理體製。由於投資主體不同,高等教育辦學管理體製存在著很大區別。縱觀世界各國高等教育投資主體構成,既有政府投資的,也有私人投資的;既有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投資的,也有政府和私人共同投資的。投資主體不同,決定了管理模式的不同。投資主體不同,代表投資者行使權益的管理組織機構、人員組成均不相同。高等教育投資主體多元化是高等教育投資的方向與趨勢。投資主體的多元化,需要有多元利益主體的代表參與學校事務的管理,形成高校法人治理結構。也隻有投資主體多元化,才能促使高校形成完備的法人治理結構,使高校管理民主化、科學化,更好地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以參與市場競爭,增強辦學活力,提高辦學效益。本研究將高等教育投資政策細化為政府財政投資政策、學生收費政策(含學生資助政策)、學校創收政策、學校融資政策(社會資金及銀行貸款)和社會捐贈政策五個方麵,並對各自政策在我國高等教育投資體製演變的不同階段的有效性進行分析,有助於深化人們對高等教育投資主體的認識,豐富高等教育管理體製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