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的製定、實施是一個複雜的過程,受多種因素影響。任何政策的出台都是為了達到一定的政策目標,這種目標與政策製定者的價值理念息息相關,這種政策目標或價值理念型塑了政策的宏觀方向。當然,在具體的製定、實施過程中,要確保政策有效地執行,還受約於政策執行主體、政策執行客體和政策環境等多種因素。高等教育投資政策亦是如此。
(一)高等教育投資政策的目標分析
高等教育投資政策的目標是指人們通過政策的製定與實施,期望高等教育投資的分配與使用所達到的效果。
1.價值目標
首先,高等教育投資政策的目標與人們投射在高等教育投資政策上的價值理念密不可分。由於資源的稀缺性,要使有限的高等教育投資得到合理的分配和使用,人們往往會在公平和效率的價值理念中矛盾、徘徊。正如國際著名教育經濟學家約翰斯通所言:“高等教育財政是當今高等教育政策三大主題的基礎:第一,質量和投入之間的多維關係;第二,入學或高等教育誰受益誰付費的社會公平問題;第三,效率或者是投入與產出之間尋求一種成本有效的關係。”[7]公平與效率,毫無疑問是高等教育投資政策製定、執行、評價、監控過程中必須考慮的基本價值標準。
政府的公共管理不同於企業管理,它的根本目標是實現社會的公正、公平。公共政策是政府等公共機構進行公共管理的途徑和手段,公共政策應該使社會價值分配更加公平合理。高等教育從屬性上屬於“準公共產品”,政府對高等教育的管理應該立足於通過發展高等教育事業,推動社會更加公正、公平地發展,在高等教育政策上首先應該體現公平原則。正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首次世界高等教育大會指出的那樣:“高等教育應根據其能力,完全平等地向所有人開放。”應該使達到入學條件的學生有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保證每個學生都有取得學習成功的機會,使每個學生的天賦能得到充分的發揮。因此,在投入有限的情況下,應處理好高等教育投資內部比例,完善學生資助體係,確保獎助學金、助學貸款、困難補貼等及時足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