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研究結論
高等教育投資政策是否能對高等教育活動產生有效影響,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既受政治、經濟、文化等因素的影響,又取決於高等教育投資政策本身的科學性,還受製於政策執行相關者的素質和能力。分析和評價高等教育投資政策有效性不僅是教育經濟學理論研究中的熱點問題,更是政府決策中十分關注的現實問題。目前尚沒有一個將各種繁雜的影響因素和高等教育投資政策變量結合起來的完整分析框架。本研究將高等教育投資政策劃分為財政投資政策、學生收費政策(含資助政策)、學校創收政策、學校融資政策(社會資金和銀行貸款)和社會捐贈政策五個範疇,借鑒公共政策有效性評價的標準,在全麵分析高等教育投資政策目標和投資政策有效性製約因素的基礎上,從高等教育投資政策的製定、高等教育投資政策的實施、高等教育投資政策的效果三個維度建立評價政策有效性的分析框架。然後以我國高等教育管理體製及投資體製改革的重大事件或文件為節點,將改革開放以來河南省高等教育投資政策的曆史演變過程劃分為單一——微調時期(1978—1984年)、增量——開放時期(1985—1992年)、多樣——轉型時期(1993—1998年)和多元——發展時期(1999—2008年),從橫向上分別梳理各自階段高等教育投資政策五大範疇的曆史演變,並從政策製定、實施、效果三方麵對其進行評價。接著,采用數據包絡分析方法(DEA),把高等教育投資政策五大渠道的經費投入作為投入變量,把生均教育經費和在校生人數作為產出變量,采用DEAP軟件中的CRS模型對五項投資政策進行了縱向的效率分析。通過分析得出以下幾個方麵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