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國大學治理模式與自治改革研究

二、法國大學及其自治狀況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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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國大學概況

博克曾經用“自治”“競爭”和“反應能力”來描述美國大學的高等教育製度,如果我們也試圖用相似的方法來描述法國高等教育製度,那應該就是“雙軌”和“集權”。

從曆史上看,每當政府試圖賦予高等教育新的使命時,為了避開大學中強大的保守勢力,便建立一種新的高等教育機構,從弗朗索瓦一世的法蘭西學院(Collège de France)到文藝複興時期的高中(Collège),從路易十四建立的學士院(Académie)到大革命和第一帝國時期的“大學校”,以及1870年戰後的“高等專科學校”、1966年設立的“大學技術學院”,這些機構的設置使得法國高等教育的圖景呈現出特別的複雜性。研究習慣將法國的高等教育劃分為短期教育和長期教育兩類,前者主要是指“大學技術學院”(IUT)和“高級技術員班”(BTS),後者則是指大學和“大學校”[1]。

法國大學承擔著國家大眾高等教育的職責,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凡是具有高中畢業會考文憑或同等學力證明者都可以申請進入大學,大學不設立淘汰考試。法國大學學科設置較為廣泛,實行寬進嚴出政策[2],頒發具有同等價值的國家文憑。目前,法國共有87所大學,均隸屬於法國高等教育與研究部[3],另外還有阿爾比大學教研中心(CUFR Albi)和尼姆大學教研中心(CUFR Nimes),屬於即將通過審核升級為大學的準大學高等教育機構。2006年,法國大學按照“博洛尼亞進程”的規定完成了LMD(本科—碩士—博士)3—5—8學製改革[4]。“大學校”與大學構成法國高等教育的雙軌,是高等精英教育的代表,包括高等工程師學院、高等商學院、建築設計學院等。“大學校”始建於18世紀,最早是為政府行政機構和軍隊培養官員和工程師人才,後來又逐漸擴展到經濟等領域。高中畢業生需要經過兩年的“預科”學習並經過嚴格的選拔考試才能夠進入“大學校”。“大學校”的規模並不“大”,但師資力量強、教學質量高、以應用型學科為主,學生就業前景好。“大學校”的隸屬關係較為複雜,有的分屬於不同的中央部委(高等教育與研究部、國防部等),有的隸屬於某個工商協會,有的則是完全的私立學校。“大學校”與大學除了在招生方式、教學目的、專業設置等方麵有較大區別之外,在行政體製上也有很大不同,比如法國大學的校長是由校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而“大學校”的校長則是由教育部長根據校委員會推薦名單指定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