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說法國大學曆史悠久,因為其源頭可以追溯到12世紀的“師生大會”;我們也說法國大學尚且年輕,因為自大革命傳統大學被取締之後,現代意義的大學在法國建立不過是19世紀末期的事情。中世紀遺留的學院製度以及中央行政體製所特有的“無處不在”的政府造成了法國高等教育的“雙重集權”,在這一模式下的法國大學是否還有自治可言,麵對知識經濟的發展以及教育全球化帶來的競爭壓力,勢在必行的自治改革又該如何實現呢?這些問題的解答在協同治理改革和建設現代大學製度的今天具有特別的意義。
研究有利於深入理解大學自治的理念。自治是高等教育體製最為核心的問題之一,是高等教育最基本的組織形式,是大學的基本理念。赫欽斯就曾經說過,失去自治,高等教育就失去了精華。對大學自治的研究有許多不同的視角,有從法律角度出發的,也有從新自由主義和新公共管理理論著手的,有的側重於分析大學與政府之間的關係,有的則偏重於解析大學內部治理結構,不論如何,對大學自治的曆史研究和理論研究,都將有助於探索高等教育機構不同於其他社會組織的特有規律。[1]本研究選擇的角度是法國大學自治相關的法律政策,我們認為,高等教育“結構的改善與發展,隻能通過國家高等教育政策的根本重新估價和學校的改革達到”[2],“政策的研究特別有助於了解高等教育的變革(或組織變革)的過程”[3]。除了從曆史的角度梳理大學自治政策的沿革之外,文章重點按照大學的治理模式發展分析了政策的意圖及可行性,解釋了國家麵對發展著的教育環境的應對反應。另外,大學自治“作為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和受到多種相關因素作用的結果,隻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其含義也隨不同國家和不同時期而變化”[4]。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有關大學自治課題的研究日益興盛,國內對英、美、瑞典等國家的研究著作也逐漸增多,然而由於語言的障礙,我們對法國高等教育的研究卻明顯不足。除了早期有關法國教育史和教育政策的介紹之外,從治理模式的角度對法國大學自治政策的分析可以說是鳳毛麟角,這不可以不說是個遺憾。法國大學有著豐富的自治鬥爭經曆,在曆史中形成了特有的治理模式,在歐洲大陸國家的高等教育體係中具有很強的代表性。因此,研究不僅可以豐富高等教育的國別研究,拓寬我國國際與比較教育研究的發展道路,同時也為深入理解大學自治問題和法國教育問題提供了有益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