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對話教學研究

第一節 與文本對話的指導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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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中的文本可以說就是教材,但是如前所述,教材除了文字印刷本之外,也包括其他實物、影像等形式的教材。學習曆史的時候,曆史教科書是文本,而一座雕像、一個遺址因包含了某種曆史信息,所以也是文本。加達默爾就是把曆史的遺傳物叫作文本。

根據加達默爾的闡述,所謂與文本的對話,就是讀者與文本交互問答的過程。但是“並不存在著一種使人會提問題,會看出問題的方法。重要的是對自身無知的認識。隻有無知才會有問題,有問題才會有回答。”[1]筆者認為,此話意思就是:第一,在課堂中,學生與文本對話,就是對教材中所說的事實和對事實的解釋提出疑問,因為文本中所呈現的“事實”以及對“事實”的解釋必定與自己的經驗和先見存在差異。如果不存在任何差異,也就意味學生已經懂了或自以為懂了,那麽這個文本對學生就不存在教育意義。第二,當學生對文本提出疑問後,根據自己的經驗和先見進行解答,然後再從文本中尋找可能的解答或解答的線索,進行對比。這樣反複循環,就能幫助學生理解、擴展教材所表達的意義。當然,這隻是理解文本意義的第一步,學生必須再通過與同伴和教師對話,才能進一步擴展對文本意義的理解。

然而,學生一開始並不會與文本對話,尤其在傳統課堂中成長的學生,不自覺地將教科書等文本上所記載的知識和信息當作對事物的唯一正確的解釋,也就是當作真理。因此,學生與文本的對話離不開教師的指導。那麽,與文本對話與傳統課堂中的文本闡釋有什麽不同呢?

一、教師主導的文本闡釋

在傳統教學中,教科書這種文本被作為法定的文本,等同於教學內容,其所記載的知識被作為“法定知識”[2]要求學生無條件接受。為此,教師被賦予了解釋法定知識的特權,成為教科書的法定解釋者。另一方麵,教師對法定知識的闡釋可能是“忠實”(或接近)原意的,也可能是曲解的,或者是補充性的。教師的闡釋不可避免地帶著她自身的生活經驗和理解視域,有人將這種解釋叫作師定知識。